不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2013年巡視工作綜述
  本報記者 薑 潔
  2013年,山東在巡視工作中共發現各類問題236個,其中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99件,截至11月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立案79件;廣西發現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72件,其中涉及縣處級以上幹部從2012年的6人上升為55人;江西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從2012年的4件劇增到111件;河北僅9月份以來就發現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275件,比2012年全年增長了5.4倍……
  “今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開局之年,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巡視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能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2013年,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巡視工作進行了與時俱進的探索,取得了重要進展和明顯成效。
  改進巡視工作,發現有價值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
  2013年6月,中央巡視組對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水利部、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開展巡視,巡視組組長副組長名單、進駐單位、進駐時間、巡視時間、通信地址和值班電話、手機號碼等詳細信息都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第二輪巡視開展後,也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用開放的姿態歡迎社會各界向巡視組提供線索和意見。
  中央巡視辦有關負責人透露,2013年巡視最大的變化,就是明確職責定位、突出工作重點,改變過去巡視內容比較寬泛的做法。中央要求巡視工作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在巡視對象上,突出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在監督內容上,突出“四個著力”,即著力發現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中央還強調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了沒有如實反映就是瀆職,必鬚根據情況追究責任;並對加強巡視隊伍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出明確要求,為發現問題再緊一扣。
  據介紹,按照中央部署,中央巡視組對20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巡視,牢牢把握職責定位,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在“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其中有價值的線索比過去增加了5倍。
  創新方式方法,巡視揪出一批違紀違法省部級高官
  實行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組建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做實做細做足巡視前準備,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級”瞭解情況,抽查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紀檢監察室派員全程參與巡視,組織部門派出幹部選拔任用專項檢查組……中央對改進巡視方式方法,提出了許多新的舉措。在認真貫徹中央要求的同時,巡視組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法。比如,加強與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溝通,瞭解哪些人的反映比較多,對哪些人、哪些事感覺不踏實;搞好個別談話,在保證談話基本面的前提下,抓住談話的重點人、重點事,包括剛離開崗位的領導、關鍵領域和部門相關人員、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辦案人員等,從他們那裡瞭解重要信息;向審計和業務監管部門瞭解情況,拓展發現問題的視野;對重要問題線索進行深入瞭解,協調紀檢監察機關提前介入……實踐證明,這些方法靈活機動、針對性強、有效管用,有利於發現問題,找出“老虎”和“蒼蠅”,提高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據介紹,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已對巡視移交的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中央組織部根據巡視建議對有的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作了調整。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其他問題和線索,有關部門也正在抓緊辦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中央強化巡視成果運用的決心和舉措,在黨內外產生強烈反響,各級領導幹部受到警示、教育,潛在違紀違法人員受到很大震懾,廣大幹部群眾深受鼓舞。巡視工作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註,媒體進行大量報道,與巡視有關的網絡信息達560餘萬條,形成了“內外共震”的良好效果。
  加強統籌指導,推動全國巡視工作深入開展
  “2013年,開展了對50個縣(市、區)的巡視,並對20個縣(市、區)、5家省屬國有企業、4所省屬高校進行了回訪。計划到2016年,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巡視1—2次,對121個縣(市、區)確保巡視1次,採取靈活機動的方式對省直單位、省屬高校和省屬國有企業巡視1次。同時,根據省委要求開展部分專項巡視。”這是廣東省2013年巡視監督的一份答卷,也是一份計劃表。
  省(區、市)和中央單位的巡視工作,是黨的巡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中央要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註重統籌謀劃,加強工作指導,通過舉辦全國巡視幹部培訓班、召開座談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推廣中央巡視工作經驗做法,引導各地各單位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推動巡視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進一步加大對巡視工作領導力度,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意見和措施;巡視機構堅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巡視重點,落實監督責任,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方面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截至2013年11月底,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共完成對69個市(地、州、盟)、480個縣(市、區、旗)及77個省直部門和98家省屬國有企業、高校的巡視,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879件,其中廳局級和縣處級幹部線索562件;向組織(人事)部門移交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136件。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教育部對直屬高校的巡視,以及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內部巡視工作也扎實推進。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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